商洛市图书馆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公告
- 发布时间:2022-07-05 11:15:07
- |
- 作者:商洛市图书馆
- |
- 阅读次数:611次
地方文献是地域文化特色的充分体现,它反映一个特定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科技、地理、人文、宗教、风俗、民情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,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,具有较高的保存价值和研究利用价值。为了有效保存和充分利用商洛市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料,全面、系统收藏地方文献资料,市图书馆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类地方文献,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,借此图书馆向社会各界表示由衷的感谢,并诚挚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。
一、征集范围:
(一)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我市历史、政治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图书、图片、图册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等。
(二)各级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、会议文集、文件汇编、年鉴、地图、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它有价值的文献资料。
(三)有关商洛的史志史料(地方志、部门志、企业志、人物志、风情志、党史、校史、厂史、村史、事业史、大事记等)。
(四)民间流传的谱录(家谱、族谱、宗谱等),商洛籍名人志士的资料(家史、传记、书稿、专著、书信等)。
(五)商洛籍人创作或整理出版的著述、著作,作品手稿,创作的各类艺术作品以及反映商洛经济社会发展、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学作品、图片、画报、摄影、书法、绘画作品、音像制品等各类作品。
(六)商洛辖区内各种历史文献、古籍图书。
(七)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 。
二、征集形式:
(一)无偿捐赠。凡自愿捐赠的作品,均作为商洛市图书馆地方文献专库正式收藏。
(二)有偿征集。凡有较高文物、文献或艺术价值的资料,持有者有经济要求的,经专家鉴定,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偿。
三、征集的方法:
属征集范围的地方文献,不论何种载体形态,何种出版、发行方式,编印单位可以直接寄往市图书馆,也可以通知图书馆派人提取。作者本人捐献地方文献时,请附本人通讯方式及简历。
四、文献的收藏和利用:
(一)对所有地方文献捐献者,一律颁发商洛市图书馆《地方文献收藏证书》,贡献突出者,予以通报表彰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。
(二)对于征集的地方文献资料,我馆将设专架对社会全面展示。
(三)征集的资料用于馆藏陈列时,均标注捐赠单位或个人姓名。属于保密资料的,按保密规定管理收藏。
五、征集单位:
商洛市图书馆(地方文献资料室)
地址:商洛市北新街迎宾路5号
联系电话:0914—2314159 0914-2312193
地方文献征集负责人:周金霞
征集业务办理:师伟
六、征集时间:
无限期。
特此公告!
商洛市图书馆